江苏发布《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。详情如下:
前言
本文件为全文强制。
本文件按照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
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
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。
本文件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年月日批准。
联系人:汤先生
手机:13616159883
邮箱:yxtangwei@126.com
地 址: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
苏公网安备 32028202001220号